南江县职业中学学生安全责任书
____________家长:
为了对_______级___________班_____________同学人身财物安全负责,根据《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》,本着政府、学校、学生本人及其父母(监护人)三方面负责的原则,特制定此责任书,诚望家长支持。
一、学校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,定期开展安全检查,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。
二、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加强安全督促检查。
三、学校因教育、管理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属学校责任的,应由学校负责。
四、学生负责管好自己的财物,身带现金一般不超过贰拾元。多余资金必须存入银行或寄存教师处,贵重物品及票证存教师处。
五、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严禁私自安接电线,严禁在校内外生火,放烟花爆竹,禁止吸烟酗酒,严禁下河洗澡,严禁抓、爬车,禁止玩耍携带危险及有害物品。
六、严禁学生参与赌博、进营业性舞厅和网吧、酒吧等,违者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严禁学生打架斗殴。禁止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,在校外租房住宿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,严禁学生举办生日宴会,违者必究。
七、学生必须遵守《公寓住宿守则》,违者学校将追究相关学生的责任。严禁学生攀、爬、翻越围墙,因攀、爬、翻越围墙出现的事故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八、严禁学生在校园内追逐打闹或开展有危险的活动,不听劝阻,造成后果者,由学生及家长承担相关责任。
九、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必须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、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以及班级管理制度。
十、学生必须注重饮食卫生,严禁食用三无食品。如果在校内因饮食出现事故,由校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;如果在校外购买饮料食品而出现事故,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十一、家长及监护人负责对该生进行安全教育,行为习惯教育,负责该生的社会行为。
十二、学校放假或放学后学生必须回家,其离校后的人身及财物安全应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负责。
十三、学生必须自觉维护、爱护校内外公益设施,因破坏公益设施造成的后果,由学生及学生家长承担。
十四、学生违反上述条款,造成后果者将根据《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》处理,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责任。
学 生(签章)
家 长(签章)
学 校(盖章)
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二日
|